接外省市通报,1 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曾于 3 月 28 日 -29 日在我区活动,根据初步流调,该人员来我区后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、场所如下:
3 月 28 日
8:25 驾驶货车至南京空港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(S55 宁宣高速与 S88 南京机场高速交叉口西北 200 米);
8:45 至中外运公司一楼办公室安排卸货停车位(A3-8);
8:50、11:10、17:15 在员工星级食堂用餐,期间曾数次前往宗厚供应链公司楼下一楼厕所,其余时间待在货车上;
3 月 29 日
4:00 至中外运一楼办公室拿回单;
5:00 离开南京。
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请在上述时间段、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,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,配合落实流调排查、核酸检测、隔离管控等措施。如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,立即前往就近的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,并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,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,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。
请广大市民不信谣、不传谣,增强个人防护意识,自觉做好个人防护,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清洁、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;咳嗽、打喷嚏时注意遮挡,室内常通风,减少人员聚集,注意保持 1 米以上的社交距离;主动配合测温、验码等防疫措施。
南京市江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2022 年 4 月 3 日
来源:江宁发布